招投标专区
Bidding Zone招投标专区
Bidding Zone本招标项目原因疫情影响已暂停招标活动,现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发布的(浙财采监[2020]4号)文件通知,经采购单位同意,特恢复招标活动。具体信息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海宁国际校区)
二、采购项目名称:通风柜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三、采购项目编号:ZJWSBJ-ZJU-2019040G(2)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1-17
六、原暂停公告发布日期:2020-02-05
七、继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03-23
八、说明事项:
1、本项目相关时间和地点安排(北京时间)修改如下: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8日13时30分前;
(2)投标地点:杭州市滨江区东方通信科技园启迪楼2楼会议室(2)
(3)开标时间:2020年4月8日13时30分;
(4)开标地点:杭州市滨江区东方通信科技园启迪楼2楼会议室(2);
(5)样品放置时间:因疫情影响,园区大楼接收样品时间段分别为2020年4月7日13:30-16:30和2020年4月8日10:00-12:00,运送车辆进入园区的入口是杭州市滨江区东方通信科技园北门(注:进入时请出示绿码、测试体温以及必要的信息记录),请投标人根据两个时间段安排样品的运送、安装、调试等操作,
(6)样品运送及放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东方通信科技园启迪楼1楼大厅;
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2020年4月7日下午16:30前允许潜在供应商认购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需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报名需前往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招投标专区进行报名。)
3.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投标文件请各供应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请使用顺丰快递,否则可能导致快递无法送达我公司,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快递寄出后,请将快递底单拍照后发送邮件至405058442@qq.com,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公司名字+联系人姓名+手机号+钉钉号,以便及时查收)投标人授权代表一律不得出席开标会议现场。同时请充分考虑快递时间,尽量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内送到指定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将被视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4.投标样品由投标人自行运输至指定放置点,并在样品放置时间段内组装完成,组装完成后,请投标人员使用防护罩等材料将样品进行防护遮挡,做好有效防护措施。投标人员及安装人员等非代理机构人员在填写样品签收单后立即撤离现场、离开园区,不得滞留现场。投标样品上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及其他任何能体现单位标志的地方,开标时将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统一编号。样品应与供货产品完全一致,同时中标供应商的样品将被封存至样版房作为货物的最终验收标准。未中标投标人的样品请在开评标结束后24小时内由投标人自行组织搬离放置现场,逾期将由采购人自行处理。
5.投标人需在快递外封面上注明单位名称及所投项目编号,有标项区分的,还应注明标项号。
6.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建议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邮寄时再进行外包装。投标人应对邮寄快递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密封性负责。
7.邮寄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东方通信科技园启迪楼2楼1207室
收件人:俞工 联系方式:0571-87805727-801
8.开标前半小时工作人员内会通过钉钉添加各投标人并开启开标会议现场视频直播,未通过好友申请或未同意进入视频直播/会议的视作放弃观看视频资格,投标依旧有效。投标人如不通过视频、直播参加开标大会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9.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原件现无需提供,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该部分的真实性进行承诺(格式自拟),否则相关审查不予通过。
10.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补正或谈判的,投标人授权代表须通过公告中指定的电子邮箱作出澄清、说明、补正或谈判。评标委员会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补正或谈判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补正或谈判完毕的除外。请投标人开评标期间保持联系畅通,如未及时接听电话或钉钉,视为放弃澄清、说明、补正或谈判的权利。
11.疫情防护期间,请各响应供应商遵守杭州市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九、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571-87805727-801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东方通信科技园启迪楼2楼1207室
2、采购人名称: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海宁国际校区)
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18072817072
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州东路7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