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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dding Zone招投标专区
Bidding Zone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KY.COM受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丽水华数1550光平台采购(非政府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HS202206022
二、招标项目概况(标项内容、数量、单位、含税单价的最高限价、简要技术要求等):
1、本次招标标的:丽水华数1550光平台采购,具体如下: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含税单价的最高限价(元) |
简要技术要求 |
光平台机框 |
7 |
台 |
2000 |
光平台(可兼容1550nm光发模块、光纤放大模块),包括双电源、网管模块等 |
光发模块 |
3 |
块 |
2700 |
输出功率:12dBm±2dBm |
光纤放大模块 |
12 |
块 |
900 |
输出功率:16dbBm±2dBm |
光纤放大模块 |
96 |
块 |
2100 |
输出功率:22dBm |
2、样品要求
开标现场投标人需按要求提供样品,并做好样品标识。投标人需在每件样品上贴标签,标签内容如下:投标人名称、产品名称、端口数量、投标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结束,所有投标单位的样品退还给投标人,采购人不做封样处理。具体要求如下:
产品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样品数量 |
光平台机框 |
光平台(可兼容1550nm光发模块、光纤放大模块),包括双电源、网管模块等 |
1台 |
光发模块
|
输出功率:12dBm±2dBm |
1台 |
光纤放大模块 |
输出功率:16dbBm±2dBm |
1台 |
光纤放大模块 |
输出功率:22dBm |
1台 |
若投标单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及样品的,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需现场直接取回,否则视为放弃样品所有权。若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样品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需在7天内自行在招标代理处领取。采购人不对样品保管负责。未及时取回导致样品的遗失、破损等风险均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上述封样运输成本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商务要求 ”及第七章“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未被华数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或投标资格;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其他要求:无。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22年6月27日起至2022年7月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地点:杭州市滨江区东方通信科技园启迪楼2楼会议室1208室(KY.COM)
售价(元):免费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地点:
截止时间:2022年7月20日 上午09:30
地点:杭州市滨江区东方通信科技园启迪楼2楼会议室2(KY.COM)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2年7月20日 上午09:30
地点:杭州市滨江区东方通信科技园启迪楼2楼会议室2(KY.COM)
七、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肆仟圆整(¥4000.00)
支付方式:汇票/支票/电汇
收款单位(户名):KY.COM
开户 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杭州钱江新城支行
账号:583595811900015
转账或汇票形式的,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主要内容丽水华数1550光平台采购及招标编号ZJHS202206022。
八、特殊说明
根据目前疫情状况,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和样品的方式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具体如下:
1、本项目投标单位所在地区若被划分为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建议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投标文件和样品,划分情况以截止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前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最新公布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划分情况》为准。快递寄出后,请将快递底单照片发送邮件至87631381@zjsct.cn,邮件名称为公司名字+联系人姓名+手机号,以便及时查收。同时请充分考虑快递时间,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否则将被视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快递费投标人自理,不接受到付;快递外包装上写明项目编号、标段、公司名称并注明不得启封;标书外包封上注明授权代表的姓名、手机号、钉钉号和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相关信息模糊或有误导致联系不上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采购人概不负责。建议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邮寄时再进行外包装。投标人应对邮寄快递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密封性负责。邮寄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东方通信科技园启迪楼2楼1208室;邮寄接收人:俞工;联系电话:17767172340。
2、未被划为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投标单位的授权代表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出席开标活动,请确保授权代表的健康码及行程码均为绿码。
3、开标过程全程视频监控记录,同时开启钉钉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投标人参与开标过程。(开标前半小时采购人会通过钉钉添加各投标人,未通过好友申请或未同意进入视频直播/会议的视作放弃观看视频资格,投标依旧有效)。
4、评标委员会要求各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修正的,须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405058442@qq.com)作出澄清、说明、修正。评标委员会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修正的时间不超过半小时。同时,请各投标人开评标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如未及时接听电话或钉钉,视为放弃澄清、说明、修正的权利。
九、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潜在供应商可以将以上资料发送到邮箱405058442@qq.com,并联系代理公司进行报名。
3、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4、潜在供应商需提交供应商认证资料,具体要求详询KY.COM;
5、采购人: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天马路79号白马湖华数数字电视产业园E座8楼;
6、供应商认为采购公告、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组织机构提出质疑。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滨江区东方通信科技园启迪楼2楼会议室1208室 ,联系人:毛樟雄 ,联系电话:0571-87919156。
7、监管部门: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室,联系电话:0571-28021350。
十、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KY.COM |
|
地点: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7号1号楼裙楼302室 |
|
联系人:张工 |
传真:0571-86098397 |
联系电话:18069081020 |
邮箱:524987768@qq.com |